苏宁易购完成股票回购计划 斥资近 10 亿元

鸣远 2019-08-14 09:20:20
零售 2019-08-14 09:20:20 阅读 1415 评论 0

8月14日消息,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公司1月31日至8月12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最高成交价为1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据《电商报》获悉,今年初,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来看,公告指出,本次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成本价格不超过16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67%。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则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有限售股份比例由45.77%增至46.44%。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资金来源为税后利润。

对于此次回顾股份,苏宁易购彼时表示,此举是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而在《电商报》看来,公司回购部分股份,也向市场传递了公司管理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

以下为苏宁公告全文: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司 2018-157、2018-158 号公告),并于 2019年 1 月 10 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司 2019-003 号公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 2019-011 公告),并公告了《关于修订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 2019-013、2019-014 号公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2 月 1 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2019-015 号公告),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12 日(以下简称“回购实施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4,006,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0%,最高成交价为14.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859.5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为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实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2,029.27 万股(2019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1 月 3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13,867.76 万股的 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3,466.94 万股。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84,006,415 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按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以及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方案,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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