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梳理 33 起共享汽车事故案例 其中 5 起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9月9日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举办了“共享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情况通报,选取了近三年来全国涉共享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33件,进行梳理和调研。
在这33起案件中,有26件将共享汽车运营方列为被告。其中,有5件案件认定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认定共享汽车运营方承担责任案件中,有40%判决认为车辆运营方作为机动车出租人应依其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有60%判决以车辆运营方为该车运行利益享有人为由,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
并且在判令租赁平台承担责任的案件中,大多因租赁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核义务。有判决认为租赁平台的审查义务应包括对用户驾驶状态的审核,如用户醉酒驾驶,借用他人账号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时,租赁平台应对其未尽到审查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电商报》了解,共享汽车酒驾并不罕见。前几天在辽宁沈阳,有一用户在酒后认为自己很清醒,于是就驾驶着共享汽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随后在6号,包头市昆区交管大队的民警也查获了一个驾驶着共享汽车的酒驾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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