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指导意见 减少网约车公司准入审批程序

鸣远 2019-09-16 16:56:30
生活服务 2019-09-16 16:56:30 阅读 853 评论 0

9月16日消息,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的方式,力争做到减程序、减要件,加快审批步伐。

《意见》指出,要推动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结合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保等因素,合理调节巡游车、网约车供需关系。并且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运力规模评估,使运力规模与当地市场需求相适应。

同时《意见》还表示,将引导巡游车与网约车良性竞争,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探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网约化服务,推行APP、电话、微信叫车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优势互补。

据《电商报》了解。国务院办公厅曾在上个月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要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当时表示,包容审慎要求结合平台经济“一点接入,全网运行”的特点,量身定制监管模式。以网约车为例,首先要进一步优化准入条件。

随后在8月底,银川市就降低了网约车的准入门槛。银川原先规定网约车车辆排气量不得低于1.8,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购车价格不得低于14万元,车辆必须是两年之内的新车。新规则将这规定简化为网约车车辆档次、指导价高于本市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7年即可。

另附原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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