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调整服务商奖励政策 10月1日生效
9月30日消息,财付通今日修订发布了《关于2019年微信支付合作伙伴基础服务奖励政策的调整通知》,新政策的有效期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财付通在通知中特别提醒指出,对于结算费率等于或者小于0.2%的商户类目和行业,只要是通过“微信收款商业版”产生的交易,就能获得0.05%的服务奖励。
有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微信收款商业版是相对店主自己申请的个人版收款码而言,原名“微信买单”,商家直接上传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商户可直接上传营业执照)、结算银行账户这四项,即可直接申请接入微信支付系统。此后,“微信买单”的功能不断完善,并改名为微信收款商业版。
相比于个人版收款码,微信收款商业版针对于线下门店,以门店为核心,提供丰富的经营与营销功能。而前者以个人为核心,提供基础的经营与营销功能。但两款产品都为了降低中小商家接入微信支付的门槛。
据《电商报》了解,财付通调整奖励政策,是为了激发服务商推广微信收款商业版的积极性,而在今年3月发布的奖励政策版本中,商户的交易结算费率若小于等于0.2%,则未计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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