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因双 11 商标状告商评委 阿里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

鸣远 2019-11-15 14:36:06
零售 2019-11-15 14:36:06 阅读 1290 评论 0

11月15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因京东公司注册的五枚“双十一”相关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认定无效,京东公司便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14日下午,该案在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审理,此前将“双十一”注册成功的阿里巴巴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

据悉,此次知产法院受理的“双十一”商标共有五件,涉案商标分别为京东公司申请注册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等。第三人阿里巴巴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认为,争议商标与阿里巴巴先注册的“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据此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京东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昨日的庭审中,原告方表示,其商标的数字图形经过精细的设计,背景由两条交叉“11”构成,外形类似于汉字“双”,这和引证商标是不近似的。原告代理人坚持认为:“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混淆误认。”

与此同时,被告代理人则在法庭上称:“京东‘双11’商标和引证商标这两枚商标仅在设计上有差别,应该会使消费者认为,这两个商标来自同一家。”

不过,据《电商报》了解,本案争议商标目前仍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昨天下午3时许,法官宣布休庭,本案仍待进一步审理。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文章《京东“双十一”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今日开庭》链接:

京东“双十一”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今日开庭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