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飞:支付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

鸣远 2019-11-28 11:26:59
生活服务 2019-11-28 11:26:59 阅读 637 评论 0

11月28日消息,《电商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28日在第八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支付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

他表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治,且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比如一些新型的平台主体不断涌现,一些境外机构或者平台从事无证经营,给查处工作增加不小的难度。无证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持牌机构利益。同时客户资金安全、信息安全隐患极大,必须给予彻底根治。

《电商报》发现,今年以来,监管层愈发重视金融业务合规性,防范出现金融系统性风险。201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年会上表示,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业务和领域。完善金融监管,中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金融业是个牌照业务,涉及到老百姓的钱,就必须要强调防范风险,必须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他如此说道。

2019年7月,央行支付结算司召集银联、网联两大清算组织及部分支付机构召开了一场跨境业务研讨会,再次重申了跨境业务持牌经营的重要性:“凡是没有取得监管许可而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服务的,都属于跨境无证经营”。与此同时,央行还重申境内机构6个月内必须停止与无证跨境机构进行合作。

据《电商报》了解,原则上,国内公司想要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首先必须是支付机构,持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还需要外汇管理局准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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