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6月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 26.2%

周兴 2020-07-14 14:35:46
跨境电商 2020-07-14 14:35:46 阅读 1300 评论 0

7月14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对2020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进行介绍。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其中出口增长28.7%,进口增长24.4%。李魁文表示,作为新型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其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和交易链条短等优势逆势上扬,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海关在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方面做的工作以及成效,李魁文指出,今年以来,海关总署主要实施了三项改革措施。

其一是探索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的问题,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卖全球”。

其次是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即B2B出口试点。增设“9710”、“9810”贸易方式,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和黄埔海关等10个海关开展试点。

此外,继续主动和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共同研究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世界贸易规则,与万国邮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就多边数据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构建面向全球的高质量跨境电商寄递服务网络。

数据显示,截至7月7日试点第一周,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6.6万票,货值2.5亿元人民币,出口货物主要有服装鞋帽、小家电、智能办公家具、手机配件、户外用品等,出口目的国主要有欧洲、美国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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