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最高罚 3 万
10月16日消息,《电商报》获悉,10月15日上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分批召集了130家网约车平台合作企业负责人,召开政策宣讲会,要求各企业杜绝违法营运、非法上架等不规范行为,严格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据悉,近期,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接到多起举报,个别网约车平台以利益诱惑,怂恿线下公司自购车辆、不办证加入平台运营。
宣讲会上,管理部门向130家网约车平台合作企业发出告知书,明确反对相关企业盲目投放运力的行为。
按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所有人将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对违法向未取得许可车辆派单的网约车平台,可采取暂停发布、下架APP等措施。
据统计,2020年5月至今,执法人员已对长期向不合规车辆违规派单的滴滴出行等平台开具罚单201个,累计罚款350余万元,较好的遏制了非法营运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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