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严监管“开虐” e租宝案遭重判

鸣远 2017-09-13 17:30:31
生活服务 2017-09-13 17:30:31 阅读 909 评论 0

9月12日,2015年12月至今近两年的e租宝案在北京宣判,法院对涉案公司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共处罚金19.03亿元,认定主犯丁宁构成集资诈骗等多项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亿元。2016年至今,P2P走向严监管时代,e租宝的宣判成为对网贷机构的又一警示。

经法院审理查明:徽钰诚控股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此案成为互联网金融史上最大的集资诈骗案之一,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

e租宝风波的出现正值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春天,各种网贷产品涌现,平台机构肆意生长,e租宝事件的出现也让监管嗅到了市场中非法集资和捐款跑路等种种潜在危机。今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议指出,2016年,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双降”。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件1200余件。

在e租宝事件之后,P2P监管开始加强,相关法规一波接着一波。不仅在去年8月24日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一年之后的8月25日,银监会又印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P2P网贷披露的内容涵盖网贷机构基本信息、网贷机构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投诉渠道等。

至此,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政策已经相继落地。此前,银监会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监管部门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下发,对网贷机构从准入审核到日常业务进行全流程的监管,对非法集资,以及捐款跑路等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

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顿进入下半场,银监会等管理部门还将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进行深化。据业内人士透露,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框架下,正在制定最新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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