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丁磊:,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应有的社会责任也是社会赋予的荣耀

鸣远 2017-09-29 16:09:38
人物 2017-09-29 16:09:38 阅读 971 评论 0

9月29日,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意见》指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对此,网易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丁磊做出表态,中央出台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为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指明了方向,让企业创新发展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此外,丁磊表示,企业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者,同时也是建设中国梦的一份子,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应有的社会责任,也是社会赋予的荣耀。

以下为丁磊表态全文:

开拓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同时也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体现。中央出台文件明确了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为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指明了方向,让企业创新发展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创新驱动成为国家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企业家需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指导企业从供给侧出发,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开拓创新,一定要遵循用户利益第一,社会利益第一,国家利益第一的原则。通过企业家精神的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的落实,切实地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坚守企业责任,不断地突破和超越自我,带动经济繁荣,回馈社会。

企业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者,同时也是建设中国梦的一份子,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应有的社会责任,也是社会赋予的荣耀。《意见》出台让我们更加珍爱肩上的期望,也让我们更加热切地投身于国家经济建设中,为社会做出贡献,为国家做出贡献,共同建设属于每一个人的中国梦。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