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双十一宣传擅用杨洋肖像 遭经济公司谴责

鸣远 2017-11-07 17:19:05
行业观察 2017-11-07 17:19:05 阅读 1073 评论 0

11月7日下午消息,“杨洋资讯站”在微博发布杨洋经纪公司关于京东擅用杨洋肖像的声明,称京司未经杨洋合法授权,在其京东商城网站及手机App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杨洋肖像的图片,以双十一促销为主题进行宣传推广,并在网络媒介上大肆传播,要求京东公开致歉。

“杨洋资讯站”认证信息为“杨洋官方资讯互动平台”,其所微博附带声明署名为北京悦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杨洋为其旗下艺人。

声明称,杨洋及北京悦凯影视传媒与京东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或授权,要求京东公司在声明发布之时,即时删除京东商城网站及手机App上含有杨洋肖像的侵权图片,并在声明发布之时起24小时内,在京东官网、手机App、官方微博的首页发表声明澄清事实,并向杨洋致歉。

声明表示,对于京东公司的侵权行为,北京悦凯影视传媒及杨洋已委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杨曙光律师团队全权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具体声明如下:

关于京东公司擅用杨洋先生肖像的公开声明

杨洋先生系北京悦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现我司代表杨洋先生就近日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擅用杨洋先生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相关事宜,正式发表声明如下:

近日我司发现,京东公司未经杨洋先生或我司的合法授权,在其京东商城网站及手机App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杨洋先生肖像的图片,以双十一促销为主题进行宣传推广,并在网络媒介上大肆传播。

京东公司发布的图片系杨洋先生代言产品的广告照片,京东公司在图片中弱化杨洋先生代言品牌的名称并将含有京东公司名称和活动信息的标识放置在显著位置,令观看者产生混淆理解,使观看者误认为杨洋先生为京东品牌代言并为京东品牌活动进行宣传。该图片经京东公司发布在京东商城网站及手机App的醒目位置。

众所周知,杨洋先生系的品牌代言人,杨洋先生及我司从未与京东品牌进行合作或向京东公司进行任何杨洋先生的肖像授权。杨洋先生所代言的苏宁云商系与京东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同类行业,京东公司擅用杨洋先生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既侵犯了杨洋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对杨洋先生与合作品牌的关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司及杨洋先生的形象和信誉。

鉴于以上事实,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杨洋先生及我司与京东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或授权。

二、请京东公司在本声明发布之时,即时删除京东商城网站及手机App上含有杨洋先生肖像的侵权图片。

三、请京东公司在本声明发布之时起24小时内,在京东官网、手机App、官方微博的首页发表声明澄清事实,并向杨洋先生致歉。

四、对于京东公司的侵权行为,我司及杨洋先生已委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杨曙光律师团队全权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京东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互联网企业之一,其经营管理应本着守法、诚实的原则,对于擅用他人肖像及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应主动予以回避,积极维护行业的基本商业规则和良好的风气。我司诚挚的希望并相信京东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本声明并积极改正,共同为创造良序的互联网商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声明!

北京悦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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