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风险持续受“关照” 保险业监管仍未放松

子慕 2018-01-04 14:04:38
生活服务 2018-01-04 14:04:38 阅读 1080 评论 0

2017年1月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开门红”风险提示,提示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谨防“炒停”营销和夸大宣传。

保监会称,部分保险销售人员为冲业绩,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诱导消费者,使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此外,还有部分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故意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比如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消费者投保。

近年来,保险行业的监管逐渐趋严,保监会也下大力进行惩治,这其中,保险的销售端监管更是重中之重。《电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年,保监系统共开出行政处罚罚单910张,其中保监会公布罚单44张,各地保监局公布罚单866张,与2016年全年保监会公布的29张罚单相比,2017年保监会层面开出的罚单数量增加。

这些罚单中,就有不少是因保险销售违规而下发的。以电话销售为例,2017年保监会先后针对太平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险、中国人民财险、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电话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系统管控不严等问题,要求其全面整改,并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严肃问责。

除此之外,监管还对保险销售领域进行了相关条文规范。2017年,保监会先后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当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启动实施后,一旦发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未按照要求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将停业整改,倒逼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改正。

同时,保险行业的监管并未止步于2017年。在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开门红”的前一天,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强调,坚持“监管姓监”,就是要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未来三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做到严监管、强监管,做好保险领域重点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而从保监会对险企的趋严监管力度以及保监会要求持续强化监管的态度来看,新一轮的规范保险行业风险的信号正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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