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变更滥发其他消息规则

周兴 2018-01-05 14:56:11
2018-01-05 14:56:11 阅读 1502 评论 0

2018年1月5日下午消息,据天猫发布的《滥发其他信息规则变更公示通知》显示,为避免消费者由于意向商品和其他商品“混淆”带来的损失,保障消费者权益,天猫将对滥发信息规则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将于2018年1月12日正式生效,届时卖家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商品,天猫将删除该商品。

其中《滥发其他信息的规则与实施细则》在原有基础上新增:

十一、“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是指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的条件下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错误认知。

十二、“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如何排查判定。

天猫会通过人工排查或系统排查的方式抓取目标商品,同时将从商品图片、流量行为、评价数据、售后数据等多个维度对异常的商品数据进行排查,并根据大众评审对特定商品是否构成混淆的判断结论来确定该商品是否构成消费者混淆。如:所发布商品的外观(包含但不限于款式、配件等)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

十三、“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商品,天猫将删除该商品”,这条规则与市场管理措施中终止“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品牌在天猫经营,有什么区别?

前者是针对商家售卖的单款商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处罚,后者是针对商家所经营的品牌或大量商品出现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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