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治理金融消费纠纷 海尔消费金融领首张罚单

子慕 2018-01-12 10:35:06
生活服务 2018-01-12 10:35:06 阅读 1351 评论 0

201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海尔消费金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海尔消费金融此次收到的罚单,是迄今为止央行开出的首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罚单。

此前一段时间,金融消费者交易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金融隐私权等屡遭侵犯,最终导致消费者资产受损的事件屡次发生,并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相比较掌握大量资源和信息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的信息来源渠道和能力十分有限。同时,当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和纠纷时,如果没有专业打假人士或者没有专业团队和机构的支持,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也因此,我国监管部门逐渐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个人信息保护权等八项权利。此后的2016年年底,央行印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首次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然人。”

如今,随着首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罚单的开出,一方面显示出了央行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预示着监管开始通过惩治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停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减少金融机构企图利用侵害消费者权益,谋取利益的情况出现。

公开资料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是由海尔集团于2014年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同时,海尔消费金融也是第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据了解,海尔消费金融主营业务包括对海尔地产项目量身打造车位贷款服务,此外还曾推出海尔“0元购”产品。

《电商报》记者查询企查查发现,消费者对海尔消费金融的提起的法律诉讼高达7条,其中有4条涉及到海尔消费金融的“0元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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