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谈校园贷 警惕死灰复燃

子慕 2018-03-02 18:00:50
生活服务 2018-03-02 18:00:50 阅读 1058 评论 0

2018年3月2日消息,校园贷业务被监管叫停之后,仍不时有网贷平台违规从事校园贷业务的情况出现。近期,多地监管在网贷机构的相关文件中,再次提及校园贷业务,要求网贷机构暂停开展。

2月28日,广东省金融办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第十四条再次重申,要求网贷平台暂停开展校园网贷业务。

《通知》称,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具体按照上述通知以及国家相关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除广东省金融办以外,在此前的1月下旬,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印发《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再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校园贷业务,不得撮合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业务。

在此前一段时间,“校园贷高利率”、“学生借贷自杀”等反映校园贷行业乱象的新闻常见报端,并引发监管的重视。去年6月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违规机构向大学生提供校园贷服务。

强监管下,“校园贷”看似恢复了平静,实则江面之下,暗流涌动,一方面“颜值贷”、“培训贷”等变相校园贷相继出现,另一方面,也仍有部分网贷平台仍然违规从事校园贷业务。对此,监管方面也在明令禁止的同时,加大对违规的惩治力度。

今年2月12日,厦门翔安法院对一起涉及“校园贷”暴力讨债的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和宣判,其中1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5人三年两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更早的1月24日,济南警方通报称,打掉通过校园贷敲诈勒索的多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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