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亿余额宝重磅新规,T+0快速赎回限额1万

云合 2018-06-04 16:46:06
生活服务 2018-06-04 16:46:06 阅读 1929 评论 0

6月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在上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货币基金进行系统性规范,中国互联网货币野蛮发展的时代终结了。

主要内容包括了互联网货币T+0赎回提现单日最高1万元,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条款。其中最关键的互联网货币T+0赎回提现单日最高1万元这一条款,过渡期为1个月,即本月底必须完成。

目前7.3万亿货币基金中,有4万多亿为个人持有,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互联网货币基金。2017年年底货币基金总持有人数近7亿,其中绝大多数也是互联网货币基金持有人。

在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推出之前,申购、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各类开放式基金普遍按照T+2的模式,即申购、赎回都需要2个工作日到账,也由少部分是T+0模式,但有额度限制。

新规中规定,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此前,国内最大也是用户最多的余额宝已经发布公告,6月6日起将单日T+0快速赎回提现额度调整至1万元。

除了T+0快速赎回之外,这次央行和证监会共同发布的互联网货币基金指导意见还列出了11禁令,涉及互联网货币的销售和垫资等诸多方面。

1,严禁非持牌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活动;

2,严禁其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信息;

3,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4,严禁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用于T+0赎回提现;

5,严禁基金份额违规转让;

6,严禁对基金实施排他性、歧视性、绑定性销售;

7,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8,规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和信息披露活动,加强风险揭示,严禁误导投资者;

9,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

10,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

11,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

这次新规发布后,众多大型基金都会发布公告,调整快速赎回的限额到1万元或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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