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盘点:京东 618 累计下单金额超 1592 亿元

云合 2018-06-19 19:22:26
2018-06-19 19:22:26 阅读 714 评论 0

1、京东618累计下单金额超1592亿元

月19日消息,京东发布了618年终购物节的最终战报。

从2018年6月1日0点到6月18日24点,累计下单金额达1592亿元,这一数字去年为1199亿元,其中出库订单金额同比增长超过37%。

今年618期间,京东物流在部分城市开通了24小时“闪电送”,借助前置仓模式和消费预测等措施提供快至分钟级的送货体验。随着京东物流自动化设备大面积应用,618期间,90%以上自营订单实现当日达或次日达。

2、小米暂停CDR申请并取消发审会审核

6月19日消息,在上会当天宣布取消发行申请,这在A股市场极为罕见。小米集团19日早间发布消息称,经反复慎重研究,决定分步实施在香港和境内的上市计划。

此前两地同步上市的方案,改为先在香港上市之后,再择机通过发行CDR的方式在境内上市。为此,小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推迟召开发审会。

3、天猫618送货超800万吨 菜鸟分钟级配送成新常态

此次天猫618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当日达和次日达已经成为基础服务,而线上线下融合、即时物流大量涌现。菜鸟平台上,“分钟级配送”的门店发货受到追捧,业务高峰单量较日常剧增600%。

截止18日,天猫618期间的菜鸟“门店发货”订单覆盖了30个省的100多个城市。最热衷于“网上下单 楼下发货”的消费者,依次集中在深圳、北京、杭州、广州、武汉、上海、天津、成都、南京、西安,显示出这些城市的新零售商业强劲,新消费趋势活跃。

4、严控房地产类消费 多家银行信用卡限额

6月19日消息,针对房地产类商户单月刷卡,多家银行下调额度。如平安银行本月发布公告,平安银行信用卡与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人民币交易限额由此前的3万元人民币,下降至1万元。全年累计限额10万元。

这并非平安银行首次针对信用卡消费房地产类商户限额进行调整。事实上,此番平安银行下调的3万元单月限额上限,就是在去年10月份,平安银行对信用卡“涉房交易”进行管控时,设置的上限。

5、如家“下乡”挖掘商机 客流成最大挑战

6月19日消息,乡野度假市场不断增长,主打城市连锁酒店的首旅如家酒店集团(以下简称“首旅如家”)也开始瞄准乡野。日前首旅如家的第一个郊野旅游项目如家小镇正式开业。据了解,如家小镇主要依靠特许加盟模式,集合了木屋、集装箱、房车、星空房、帐篷等住宿单元的小镇也成为首旅如家尝试“下乡”的一次试水。当前城市连锁酒店市场竞争激烈,各家酒店集团都在开辟新利润增长点。不过,一直以来,如家住宿客群主要定位城市经济型、中高端酒店的商务差旅人群,而如家小镇则主要针对休闲人群,因此能否将商务客群进行转化成为首旅如家需要思考的问题。

盒马科技牵手深圳岁宝 开发探索社区新零售_零售_电商报

6、盒马科技牵手深圳岁宝 开发探索社区新零售

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盒马科技与深圳岁宝已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岁宝百货发布公告称,与盒马科技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圳的12间选定岁宝超市将停止业务经营,而相关区域将租赁予盒马科技,用作经营盒马鲜生超市。盒马科技已同意,其将自生效日期起就使用岁宝物业相关区域向岁宝百货支付租赁付款。

京东国际化全面启航,引来谷歌入股_行业观察_电商报

7、京东国际化全面启航,引来谷歌入股

618大促当天,京东的朋友圈再添一位巨头——Google以5.5亿美元入股京东,已公开的明确合作有两项:共同开发零售解决方案、京东商品通过Google Shopping在全球销售。随后京东CEO刘强东发布内部信称,这次合作标志着京东全球化战略全面起航。

此次投资后,谷歌将持有京东0.93%股权。这个占比在京东一众股东中并不算高。截止2018年2月28日,刘强东、腾讯旗下Huang River Investment Limited、沃尔玛分别持有京东集团股权占比为15.5%、18%、10.1%。

8、特朗普拟对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

6月19日消息,据报道,美国特朗普政府表示拟对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

此外,特朗普方面还表示,如果中国继续反击,美国将对额外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追加额外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周,美国特朗普政府宣布对总值约5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商品加征25%的关税。

 

9、谷歌与Uber合作生变 谷歌地图取消对Uber服务的整合

6月19日消息,网约车服务在全球风靡一时,许多消费者也通过数字地图工具,直接调用某一家网约车公司的服务。而全球影响力巨大的谷歌地图服务过去一直整合了Uber网约车。不过据外媒最新消息,两家公司合作生变,谷歌地图已经取消了对Uber服务的整合。

 

10、电子商务法草案将四审:微商纳入经营者范围 电商要负连带责任

6月19日,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建议指出,在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中,要将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菅者涵盖在内。

与此同时,草案还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这一项法律通过后,将极大程度填补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空白。对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拼多多、唯品会等主流电商平台都带来重大影响。

据悉,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核心部分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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