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涨租更可怕的是:我爱我家 1700 元拿下政府公租房,4900 元转租给老百姓

鸣远 2018-08-31 16:09:50
行业观察 2018-08-31 16:09:50 阅读 1056 评论 0

资本操纵下的房地产中介,其丧心病狂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

地产界的崔永元——胡景晖

前不久,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在一次电话会议上抨击:“以自如、蛋壳公寓为代表的长租公寓运营商,为了扩大规模,以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的20%到40%在争抢房源,人为抬高收房价格,而且这些长租公寓重装修、N+1出租模式加剧了租房价格上涨,长租公寓企业一味满足资本市场的胃口,现在发展严重跑偏了。”

老胡不无担忧的表示,如果房租持续此态势,那么危机爆发的后果,将比P2P爆雷严峻得多。

但是第二天一早,胡景晖就在老板谢勇及其背后利益集团的压力下,被迫辞职了!

对于老胡的爆料,自如发表声明称,不存在参与市场不良竞争、哄抬房价的行为,长租公寓不具备影响操作整个租赁市场价格的能力。而炒掉老胡的我爱我家也发表官方声明称,部分媒体报道的“胡景晖炮轰长租公寓推涨房租”的言论是其个人看法,仅代表其个人态度,并不代表我爱我家的观点。

呵呵,我爱我家当然不敢认同胡景晖的观点了,因为它自己也是胡景晖所描述的那种企业,而且有一些更加丑恶的内幕,老胡还没有直接爆出了呢!

不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老胡没有爆出了的猛料,还是有正义的媒体会爆出了。

8月30日,《中国经营报》就揭露了我爱我家和中天置地等房地产中介,存在转租政府公租房的行为,一套1700元从政府手里租来的公租房,被他们一转手,就要以4900元转租给老百姓,利润竟然达到188%之高!

《中国经营报》记者爆料出来的是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附近的绿城诚园的公租楼。该小区由于公租房每月租金为49元/平方米,一套一房一厅的公租房面积大概是35平方米,每月租金仅需1700元,在寸土寸金的北京算得上是便宜至极了。

我们都知道,公租房是政府为了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以低于市场价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租金之所以这么便宜,主要是政府财政在给承租人倒贴钱。

正是由于公租房是一门亏本生意,所以以前地方政府都不愿意大力推动公租房建设,因为建得越多它们亏得越多。但是这两年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公租房建设才开始加快进度,但是在庞大的需求面前,公租房的数量远远供不应求,只能保障到一小部分幸运的市民。

目前我国各地申请公租房都需要排队,像北上广深这种外来人口众多的城市,往往还需要等上数年时间才能排到,而且最后得到的往往还是偏远郊区的公租房,每天上下班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

然而不公平的是,不少有房子住的人,却能够低价拿到地段极好的公租房,然后再把它们高价转租出去,赚取中间巨大的差价。虽然这种行为一直存在,但是像这次这种转租给房地产中介去当长租公寓,公然挂到网上招租的行为,则还是头一回见到。

根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另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否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我爱我家作为房地产中介里面的龙头企业之一,不可能不清楚这些规定,但是他们依旧毫无忌惮的承揽下这些政府公租房,其嚣张程度可见一斑!

更加令人气愤的是,如此恶劣的行径,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却只能对其施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点罚金它们转租几套公租房出去就可以轻松赚回来了。如此之低的违法成本,难怪无法对贪得无厌的企业起到有效的阻吓作用。

他们不是不懂法律,而是太懂法律了!

前不久胡景晖爆出长租公寓哄抬房租的黑幕之后,这些公司也只是受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约谈。不知道这次《中国经营报》爆出它们转租公租房的违法行为之后,有关部门又将作何反应?

我们拭目以待!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