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人民币调运证明》和《黄金许可证》实施核查
11月1日消息,海关总署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口岸环境,海关总署和央行决定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和《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央行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发《黄金准许证》和《人民币调运证明》,并实时将《黄金准许证》和《人民币调运证明》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缓解进行比对核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海关总署要求进出口企业按照限行规定,如实向海关规范申报。对于有效期在2019年4月30日内的《黄金准许证》,企业可以凭借纸质证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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