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飞鸽告 ofo 案宣判:ofo 需支付 8000 余万贷款及违约金

鸣远 2019-02-21 15:15:33
生活服务 2019-02-21 15:15:33 阅读 1142 评论 0

2月21日消息,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天津飞鸽与东峡大通(北京)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运营主体)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ofo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天津飞鸽支付7271.02万元货款及违约金778.95万元。除此之外,ofo还要以7271.02万元为本金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公开信息显示,该案件于2018年6月20立案,此后,天津飞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18年7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冻结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在银行的存款、扣押东峡大通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人民币80827 45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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