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小店新增翡翠玉石管理规则 16日生效

云合 2019-08-13 09:15:34
零售 2019-08-13 09:15:34 阅读 3130 评论 0

8月13日消息,快手小店8月12日新增《快手小店翡翠玉石管理规则》,将于8月16日正式生效。

在准入条件方面,直播商户资质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含珠宝)进行备案,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快手小店商家入驻要求提供。原石商户则需执行邀请制入驻,非邀请商户禁止售卖原石。

在商品信息展示方面,商品展示需为实物,且商品正面需在直播画面正中心位置展示;直播口述中应全面描述商品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材质、规格、功能、价格、售后服务等;直播口述中不得捏造细节、夸大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明示或者暗示与商品实际内容不符的信息,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用途、真实效果等产生误解。

为保证商品真实展示,直播中不可开启美颜、滤镜相关功能。当订单成立后,商户应当按照直播中、消费者下单时承诺的商品、规格、质量、发货时间、物流方式等交付给消费者。

在发货管理方面,新规显示,消费者下单成功后48小时内,商户需将消费者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快手小店系统的(以快手小店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在消费者下单成功后72小时内,消费者应可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若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以其承诺或约定为准。

此外,新规显示,禁止更换、漏发赠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商户承担。

售后方面,本规则有特殊约定的,按本规则执行,若没有特殊约定的,依据《快手小店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执行。

《电商报》注意到,在纠纷处理上,所售商品均需要配备检测证书,500元及500元以上商品需要配备省级以上检测中心的证书出售。若本规则有特殊约定的,按本规则执行,若没有特殊约定的,依据《快手小店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执行。

当售卖及推广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快手小店规则中依据《快手小店经营违规管理规则》、《快手小店商品推广管理规则》、#协议#等对应条款进行处罚。

附快手小店经营违规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为维护快手小店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快手小店用户的合法权益,实现商户店铺的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快手小店用户注册协议》、《快手小店商户服务协议》和《快手小店总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违规管理原则

2.1商户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快手小店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以一定分值、限制账户功能或权限、冻结款项、清退等违规处理措施,商户因其违规行为应对快手小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2商户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商户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按照最高权重的节点进行处理。

2.3本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2.4快手小店对商户的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2.5快手小店有权依照平台规则对商户进行违规处理,并要求商户承担违约责任。除采取上述规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外,快手小店认为商户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快手小店可根据实际情形,对商户采取必要的市场管理措施。

第三章 严重违规管理规定

严重违规行为,指严重破坏快手小店平台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1.出售假冒商品:指商户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本情形的商户,每次扣48分的处理,对涉及的关联店铺也予以关闭的处理。

3.2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指商户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本情形的商户,每次扣48分的处理,对涉及的关联店铺也予以关闭的处理。

3.3商品质量不合格:指商户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督部门抽检、快手小店抽检、消费者投诉等。对于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商品予以临时性下架商品,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同时依据以下规定进行违规扣分。

3.3.1假冒材质成分: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包装、标志标识等信息注明的内容与商品实际材质成分完全不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3.2特定商品材质纯度不符:指贵金属类主体材质及纯度不符,纯度与标称差≤3%,属于情节轻微,每次扣6分;纯度与标称差>3%,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3.3.3材质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商品实际材质成分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产品标准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3.3.4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未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产品性能指标、功效、理化指标等,情节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不合格项目涉及危害人身安全,如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安全危险、机械安全危险、食品安全风险等,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3.5标识标志不合格:指商品吊牌、水洗标、标签的标注形式及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3.3.6外观/感官质量不合格:是指商品外观、感观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3.4不配合提交资料:不配合提交资料:未按照快手小店平台有关规定或行政机关调查要求提供有关资质或证据等相关内容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轻微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4.1商户向快手小店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提供伪造、变造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资质、商标、专利证书或其他资质文件的。

3.4.2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3.4.3因商户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商户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3.5骗取他人财物:指商户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6泄露他人信息:指商户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7发布超出快手允许范围商品:是指商户发布超出快手允许范围商品。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8扰乱平台秩序:指商户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快手小店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快手小店官方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8.1商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快手小店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快手小店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快手小店运营秩序的行为。

3.8.2诋毁快手品牌形象或者快手小店上其它任何商户、品牌、产品的形象。

3.8.3通过各种渠道散播反动、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的内容,或用于非正常交易目的,如进行传销活动等。

3.8.4商户发布或推送的内容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快手小店官方行为的。

3.8.5泄露快手小店的任何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与快手小店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快手小店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3.8.6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快手小店商户后台等系统,使其不能运行、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使用方,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快手小店商户后台、服务关联的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行为。

3.8.7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交易约定,并大范围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出现该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第四章 一般违规管理规定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4.1商品信息发布违规:指发布的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商品实物图片等关键信息,或商品信息发布未按照《快手小店信息发布规则》规定的形式发布的。

4.1.1商品关键信息存在缺失,或明显展示错误等。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4.1.2发布的商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或平台禁止发布销售的商品或信息。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轻微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4.1.3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内容不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4.2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指为了避免对消费者造成骚扰,禁止商户在快手小店页面发布非快手小店官方合作的第三方信息或通过短信、私信等渠道推送信息以及在实物包裹中包含信息的宣传内容。非快手小店官方合作的第三方信息包括非快手小店购物链接、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其他付款方式、二维码及其他(非快手小店)平台标识等信息。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6分。

4.3诱导好评:指“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进行“好评””的营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等。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

4.4描述不符: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户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户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商户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消费者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2分;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每次扣6分。

4.5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指除出售假冒商品以外的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除出售盗版商品以外的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以及不当使用他人专利权,或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构成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24分。

4.6违背承诺:指商户未按照承诺或快手小店规则向他人履约,妨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商户就交易达成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2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6.1商户未向消费者提供或及时提供售后服务的行为;

4.6.2消费者投诉商户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发票;

4.6.3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

4.6.4商户在非主观恶意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发送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不一致;

4.6.5如双方无其它约定,商户拒绝按照消费者拍下的价格交易或履行发货义务的;

4.6.6交易订立过程中商户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质量问题退货,商户拒绝承担退货运费的;

4.6.7商品在平台展示为上架销售状态,商户未经消费者同意取消订单的。

4.7延迟发货:指商户未在约定时间内给消费者发送商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商户延迟发货。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分,30天内不超过7分。

4.7.1消费者下单成功后24小时内,商户未将消费者订购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快手小店系统的(以快手小店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4.7.2消费者下单成功后48小时内,消费者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4.7.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户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4.8骚扰他人:指商户诽谤、侮辱、骚扰、跟踪、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或使用任何引起他人不满的字句,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8.1商户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的。

4.8.2商户在日常运营中骚扰、谩骂、恐吓快手小店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的。

第五章 违规申诉

5.1违规申诉流程

5.1.1商家需在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天内对违约单进行确认或发起违规申诉。7天内未进行操作的,视为商家认可违规处理,违规处理将生效。

5.2商家收到违规通知时若不认可该违规处理,自该违规处理作出之日起7天内发起违规申诉,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项违规处理,商家只有一次申诉的机会。

5.3快手小店平台在收到商家提起的申诉后,审核商家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违规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理不成立;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成立。

5.2违规申诉证明材料

5.2.1鉴于不同的违规类型或违规情形需要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不同,因此商家应认真准备申诉材料,如需补充其他申诉材料的则以快手小店平台另行通知内容为准。

5.2.2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进行违规申诉时商家需按照快手小店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等。如商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快手小店平台将按照《快手小店违规管理规则》中“不配合提交资料”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6.1快手小店商户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但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快手小店等相关规则的调整变更,本管理规则生效之前的行为在本管理规则生效后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快手小店有权要求商户予以限期变更调整,否则,将按照本管理规则予以处罚。

6.2 快手小店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户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快手小店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快手小店服务。

6.3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快手有权酌情处理。但快手对商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户在快手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快手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6.4本规则于2019年3月4日首次发布,于2019年3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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