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淘宝所售 4 批次食品不合格 检出兽药残留等问题

鸣远 2019-08-13 15:04:50
零售 2019-08-13 15:04:50 阅读 1921 评论 0

8月13日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蜂产品、肉制品2类食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具体情况: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京东商城88°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和百花蜜,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京东商城蜂之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据《电商报》了解,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蜂蜜养殖。摄入诺氟沙星可能会使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骨骼生长,延缓发育甚至危及人体安全。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淘宝网淘淘四川特产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淘淘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嘉士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川分公司(销售商:四川熊猫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影牛肉(麻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据《电商报》获悉,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限量为0.075g/kg,肉灌肠类中最大使用限量为1.5g/kg。

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具体公告内容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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