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自卸半挂车 2020年2月1日起停售

云合 2019-08-13 15:17:39
物流 2019-08-13 15:17:39 阅读 1728 评论 0

8月13日消息,工信部近日发布的第322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明确指出374家企业的上千款平板自卸汽车/半挂车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停止生产,自2020年2月1日起停止销售。

据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增加的11.3.13条规定,平板式载货车辆的平板不应有插桩结构、凹槽、集装箱锁具等装置,且平板式载货车辆、仓栅式载货车辆的载货部位不应具有举升功能或采用自卸结构,新规已于2019年8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实施。

《电商报》了解到,平板自卸半挂车是一种介于低平板半挂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车型,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非公路运输用的重型和超重型自卸挂车,主要承担矿山、大型工程等运输任务,通常和挖掘机配套使用。另一类属于公路运输用的轻中型普通自卸挂车,主要承担砂石、泥土、煤炭等松散货物运输,通常与装载机配套使用。

平板自卸半挂车之所以停产停售,原因是作为一种保有量较大的车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身份十分模糊。在国家半挂车分类中,并没有平板自卸半挂车这种车型,意味着平板自卸半挂车缺乏生产依据。

之所以能进入工信部车辆公告,是因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立项、出台过程中,一些市场需求大或者新产品会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进入产品公告,平板自卸半挂车就属于这种情况。

平板自卸半挂车自2016年开始销量暴增,那时正是交通部等部委大力开展治超行动之时。根据GB1589-2016的规定,8×4自卸车限重标准改为31吨,减去自身车重,实际载重量仅为10吨左右。而平板自卸半挂车大多数为6轴车,减去自重,实际载重量还能达到30吨以上。

在运输砂石料的自卸车市场,在平板半挂车上加装自卸装置后,用户既能多拉,还能便利装卸,因此,成为新政后8×4自卸车的替代车型,销售变得异常火爆,尤其在陕西、山西、四川等地保有量较大。

2017年5月份,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反映公告内的平板自卸半挂车在实际使用中存在大量非法改装的情况,使用者加装上部厢体变更车辆为自卸厢式半挂车违法使用,超载超限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当月31日,工信部突然对后翻及平板侧翻式平板自卸半挂车合格证叫停,后因缺乏过渡时间,企业反应强烈,不久后恢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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