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拟修订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1月9日消息,昨日,山东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关于《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确保每批次所提交申请车辆中,纯电动车辆的比例不低于80%。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具有济南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修订意见稿表示,细则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原《关于印发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1号文件同时废止。
据《电商报》了解,自 2017年12月起,济南市起草发布并实施《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两年来,该《细则》有效规范保障了济南市网约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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