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人民出行” 平台被罚 5 万元

鸣远 2020-03-14 09:56:37
生活服务 2020-03-14 09:56:37 阅读 1032 评论 0

3月14日消息,据北京交通市交通委消息,因违规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日前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北京市交通委责令平台项目合作方限期回收所有“人民出行”租赁电动自行车。

据《电商报》获悉,这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交通委等十一家市属委办局于同年联合印发《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均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此外,于2018年11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也提出,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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