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

鸣远 2020-07-18 16:44:11
零售 2020-07-18 16:44:11 阅读 1518 评论 0

7月18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释放数字红利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通知》提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二是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三是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四是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五是完善“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六是完善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七是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在第三点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中,《通知》要求要探索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应用,积极打造科技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大力培育一批信息化程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生产经营组织,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品牌,因地制宜培育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