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 商标被滴滴打球公司侵权 胜诉获赔 70 万元

田宁 2020-10-28 11:38:49
生活服务 2020-10-28 11:38:49 阅读 1266 评论 0

10月28日消息,据“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目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令已生效。

据悉,小桔公司、嘀嘀公司是“滴滴”注册商标的前后专用权人。而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员工名片等处突出使用包含“滴滴”、“DiDi”文字的标识,整体构成了对“滴滴”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属于“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滴滴”注册商标专用权。

此外,被告明知“滴滴”为驰名商标,仍在2016年将企业名称由“北京颢宸易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提供高尔夫等活动场地预订、教练课程预定等商业使用,属于主观、恶意攀附“滴滴”的品牌知名度。

《电商报》了解到,在商标注册方面,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今年8月新增商标信息,名称为"滴滴二手车"。对此,滴滴回应称,该商标已于2015年申请注册,此次为注册商标到期前进行的重新申请,系商标申请注册的常规行为。目前公司并无二手车业务,注册该商标仅为“占个坑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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