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指南来了!互联网巨头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金江 2020-11-20 21:52:51
行业观察 2020-11-20 21:52:51 阅读 1002 评论 0

互联网巨头们彻夜难眠

最近几天恐怕是中国互联网巨头们的难眠夜。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宛如巨石丢进了平静的湖面,掀起惊天巨浪。

这则公告就是《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介绍,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也就是说,国家即将对平台垄断行为重拳出击。

这个征求意见稿一出,国内各大互联网巨头的股价应声暴跌,当日累计蒸发超掉接近1万亿港元的市值。

巨头们在瑟瑟发抖,而这却应该是最值得我们普通消费者欢呼的时刻。

为什么?

这是因为这份反垄断指南对于消费者来说将是重大利好。

最近几年,想必大家也都感受到了,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忧虑和烦恼。

每天数不尽的骚扰电话和短信,源头就在于不知道哪个APP泄露了你的手机号码;

你跟朋友点同一份外卖,朋友手机页面的价格竟然就是比你的要便宜;

你在社交平台分享出去的购物链接,永远都是奇奇怪怪的火星文,没办法直接打开……

而这一切的根源,其实就在于互联网巨头的垄断。因为具有了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的一切都是他们做主的,这就给了他们肆意妄为的机会,这难道还不可怕?

而反垄断指南将对垄断行为作出严厉的打击,其中就包括让我们消费者苦不堪言的两种现象。

大数据杀熟或将被取缔

说到网上冲浪时最骚的操作,还得是“大数据杀熟”。

根据北京消协2019年公布的调查结果,88.32%的消费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的现象很普遍,56.92%的消费者都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

可见大家都深受其苦。

这样的价格歧视基本存在于各个平台。无论你是购物、打车、叫外卖还是订酒店,都有可能中招。

北京的一位韩女士就曾向媒体曝光这一事实。她在某电商平台买东西的时候,中途错用了另一部手机结账,却有了一个意外发现:

明明是同一商家的同一件商品,韩女士用经常使用的那个账号购买,竟然比自己另外一个新账号贵了19块钱。

显而易见,电商平台看韩女士是老用户了,忠诚度更高,想借机狠狠“收割”一把。这可以说是非常无良的操作了。

根据账号使用时长来进行定价还不是“大数据杀熟”的唯一方法。互联网巨头们在这方面尤为机智。

比如说,他们会根据消费者的搜索记录来定价。如果你短时间内多次搜索该商品,摆出急需的样子,他们就会给该商品提价。

又比如,他们会根据消费者所使用的设备不同来定价。如果你是苹果用户,恭喜你,你看到的商品价格很可能会比安卓用户的高。

他们凭借垄断地位,将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偏好、经济实力摸得一清二楚,以此实现精准收割。

不过当反垄断指南出台,这些公司恐怕将不能再为所欲为。

第十二条不公平价格行为和第十七条差别待遇明确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也就是所谓的大数据杀熟。

而只要是具有这些垄断行为的平台,都将依据《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想必在将来,大数据杀熟行为将会越来越少。每一个消费者都能享受无差别的服务。

“二选一”将成历史

而另一个屡见不鲜的现象,就是“二选一”。

早在2015年的双11,京东和阿里就“二选一”打过架——京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名举报称,阿里在双11年终大促时胁迫商家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这样的行为扰乱了电商市场秩序。

对此,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苏娅反击道,阿里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随后的几年,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就没停过,不止拓展到唯品会和爱库存,还延展到了美团和饿了么。

商家们在这场大战中根本没得选择。选择多平台发展,往往会遭到其中一个平台的打压和限流,只选择一个平台谋生无疑又会损害自身利益。

“连线Insight”就曾报道过这样一个商家,他的服装品牌主要在唯品会和爱库存两个平台销售。

但由于唯品会和爱库存的“二选一”大战,他的销售节奏被打乱,只能全线下架在爱库存的货品。

这样一来,他既要承担下架产品的损失,还要面临裁撤员工和现金流方面的压力。

归根结底,“二选一”事件中最受伤的就是这些为生活奔波忙碌的商家。

为什么这么多互联网巨头都喜欢实行“二选一”?这是因为在汹涌的商业大潮中,“二选一”是最简单粗暴的竞争手段。

比起模式和技术方面的创新,基于自身市场支配地位的威胁来得快捷又有效。

然而这始终是种不健康的竞争手段,对市场环境的破坏不容忽视。

而这次反垄断指南就注意到了这种畸形的竞争方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根据规定,以后平台不能要求商家进行“二选一”,也不能限定商家只在自己的平台上经营。“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将成为现实。

结语

当然了,反垄断指南的发布,并不意味着国家要打压这些互联网巨头的发展。

而是给他们敲警钟,让他们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筑起深厚的城池,阻碍商业环境的健康和有序发展,甚至是阻碍市场的创新。

短期看来互联网巨头们可能会辗转难眠,但长期看来,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公平,更多企业能参与其中,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与美好,这难道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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