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不允许黑名单中的主播换 “马甲” 再度开播

王小孟 2020-11-23 19:15:37
零售 2020-11-23 19:15:37 阅读 1674 评论 0

11月23日消息,《电商报》获悉,今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同时,该通知还提到,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以及未成年的用户不能打赏。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并且,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

此外,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平台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电商报》了解到,近日,直播带货问题频频引起社会关注。中消协日前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点名了多位知名主播,引用了“汪涵直播带货翻车疑云”、“李雪琴亲历直播带货造假”、“李佳琦直播间卖完不让换”等直播带货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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