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来了集体诉讼,但康美没钱了,股民该怎么办?

财经观察网 2021-03-31 19:00:14
行业观察 2021-03-31 19:00:14 阅读 1238 评论 0

作者 | 金莱

来源 | 财经观察网(ID:caijingcom)

3月26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发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说明的通知》。

这一声明的发布,意味着A股首例集体诉讼已经来了!上市公司造假克星来了!

一、A股首例集体诉讼来了

所谓股市集体诉讼,是指当众多股民想告一家上市公司的时候,不需要每个股民都告,只要有一个提出诉讼既可以代表所有受损股民进行索赔。

集体诉讼在美国股市中被经常用到,如当初造假22亿的瑞幸咖啡在不仅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1.8亿美元,还将面临多起集体诉讼。

可以说,集体诉讼是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之前中国股市近30年间,这道防线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直到2020年3月新《证券法》的实施。

新《证券法》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参加”的诉讼原则,依法为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适用条件包括投资者提起的是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当然,在国内的集体诉讼模式分为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两种模式,前者是10名以上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后者是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2020年12月31日,顾华骏、刘淑君等11名投资人状告抗美药业及其高管的诉讼案,涉及诉讼金额41.22万元,这起诉讼案就是普通代表人诉讼

而这样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可以转换为“声明退出”特殊代表人诉讼,条件就是投资者保护机构“投服中心”接到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

依据《证券法》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因此,在3月26日11名投资人起诉康美药业的公告发出之后,“投服中心”立马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同时在3月26日至4月8日期间征集50名投资者。

作为国内第一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这起案件将无疑会以康美药业败诉告终。

这意味着所有在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的投资者,不管你知不知道这起诉讼,都可以获得赔偿。

当然,虽然针对康美药业的集体诉讼即将落实,受损的投资者也看到赔偿的希望,但是两个重要问题困扰众多投资者。

第一个是2018年10月15日以后买入康美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可不可以进行索赔?第二个是康美没钱赔偿,股民怎么办?

二、揭露日是哪天?之后的股民亏损了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就得先搞清楚康美药业进行虚假陈述的揭露日、更正日是那一天!

揭露日、更正日的认定通常具有重要意义,这直接决定受损的股民能不能得到赔偿。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股票,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未卖出股票的投资者,才可能获得赔偿。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权威媒体上被首次公开的日期。

更正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指定披露证券市场信息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并按规定履行停牌手续之日。

在确定康美药业进行虚假陈述的揭露日前,我们先来回顾康美药业造假事件几个重要的时间接地点。

第一个是2018年10月15日,这是康美药业首次被媒体曝出财务造假,当时媒体质疑康美药业存在货币现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问题。

第二个是2018年10月17日晚间,康美药业发布澄清公告,表示货币现金高的原因为货币现金业务扩张及近年来的企业并购、新增的项目投资、产业并购和中药材贸易等对货币资金和融资规模的需求大;同时,公司自身的融资渠道单一,投资项目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公司必须不断地保持融资节奏。

第三个是2018年2月28日晚,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

第四个是2019年4月29日晚,康美药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这份广告直接将2017年财报结果推翻。

以上4个时间点中,更正日无疑是2019年4月29日,揭露日的认定各方存在异议。有的认为是2018年10月15日,也有的认为应该是2018年12月28日。

在11名投资者向广州法院起诉露康美药业案件中,是以2018年10月15日为揭露日的。

因此,2018年10月15日之后买入康美股份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尽管不在这次集体诉讼规定的范围之内,但只要是在更正日2019年4月29日前买入出现亏损,都可以单独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第一个有没有资格获得赔偿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能够获得多少赔偿。

三、康美没钱赔,股民怎么办?

之所以存在这个问题,是因为如今康美药业不仅经营出现问题,不仅没钱赔,而且还有巨额诉讼。

2019年康美药业亏损36.48亿元,今年1月30日康美业绩预告显示,2020 年度公司亏损148.5 亿到178.2亿之间,平均值为163.35亿。

而截止三季度,公司有615亿资产,其中负债为432亿,所有者权益只有183亿元,公司现金流只有2.95亿。

而截至2021年2月10日,康美药业及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24.31亿元。

一家公司如果破产,应该先赔偿债务,然后剩下的钱才是股东分。如今股东权益扣除今年的亏损,只剩下19.65亿元,还不够支付过去1年诉讼(仲裁)总金额。

那么即使股民的集体诉讼胜了,可能也面临拿不到钱的局面。

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马兴田、许冬瑾等高管用个人资产进行赔偿,要知道如马兴田还占用上市公司近百亿资金。

除了马兴田、许冬瑾夫妇等高管之外,投资者还可以要求和康美药业有着19年的合作史的正中珠江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在这次集体诉讼中,被罚5700万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被纳入索赔对象,但是全程参与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正中珠江与康美药业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真的拿不到钱,股民也可以起诉正中珠江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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