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第二拳砸下!阿里之后,这次是美团!

电商之家 2021-04-27 22:10:04
生活服务 2021-04-27 22:10:04 阅读 1900 评论 0

一、美团因“二选一”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时代的每一份馈赠,都在暗中标注了代价。

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可能有人还不清楚什么叫二选一,我简单介绍下。二选一,即通过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等方式,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奖惩措施保障行为实施。

简单来说,你只能在一家平台上开店,有他没我,有我没他。这种蛮横不讲理的竞争方式,不出问题才怪。

其实,在2021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因为美团优选、橙心优选等社区团购厂商不正当竞争进行过了一次处罚,罚了美团优选150万元。没有想到,更猛的还在后面。

结合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182.28亿元罚款来看,一个月连“锤”两大互联网巨头,这次国家反垄断的决心可见一斑。

从立案调查到处罚落下,一般要经过四五个月的时间,对美团产生实质损失可能要更久,现在充其量只是影响下股价而已。

但我们不妨估计一下这次罚款的数额。《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上次阿里罚款的取值为4%。

以这个处罚标准计算,美团2020年的营收为1147.94亿元,也就是将罚款45亿。虽然美团的酒旅业务不一定存在二选一行为,但考虑到这些业务的共通性,“连坐”也合情合理。

那么,这笔罚款对美团来说算多吗?其实还挺多的。要知道,美团不像阿里那样盈利多年,去年的净利润才堪堪47亿元,这么一罚等于把一年挣的钱罚没了!

不过,就算美团被罚也一点不冤,甚至相对于它作的恶来说,这笔罚款算轻的了!

二、美团作了哪些恶?

我们来细数一下美团都作了哪些恶:

1.“二选一”+大幅抽佣

二选一,是此次美团被反垄断调查的主要原因,也是美团最广为病诟的举措。它最大的特点是与抽佣比例挂钩。

起初,在美团还没做起来的时候,为了吸引更多商家入驻,其抽佣比例相当之低。但随着美团市场份额不断提高,抽佣比例也直线上升,从5%提高到18%。

当商家们为高额佣金叫苦不迭之时,美团拿出另一个方案——二选一。如果商家与美团签订独家协议,则可以享受最低档的抽成。

一边是高昂的佣金,一方面是有限的流量,很多商家陷入了两难。一些主要靠美团订单的商家,果断放弃了饿了么的市场;在美团上效益不好的商家,便转投了饿了么的怀抱。至于“哪边都不能少”的商家,很多直接选择了关店。

可能你会问,美团的这种要求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商家偷偷在饿了么上卖不行吗?这点美团也早想到了。美团有专门的监测机制,一旦查出有商家违反协议,先由工作人员警告,警告无效则减少店家的配送量,最后冻结用户。

以个人的力量反抗美团的二选一,比登天还难。

2.骑手罚款

不光商家被美团压榨,骑手的钱也常被美团克扣。

美团对派送超时的骑手是有惩罚的,力度视加盟站和超时程度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10-50元范围内,如果有顾客投诉还有额外处罚,100-200都有可能。 

如果一个普通骑手每个月都不犯错,那么他的收入一定相当可观,但实际操作起来几乎不可能做到。外卖员属于服务业,是要和人打交道的,难免会遇到不通人情的、无理取闹的顾客,随手一个差评绩效就有影响。 

更何况,送外卖途中的不可控因素太多,且不说交通事故,光是下雨就影响配送速度,一个打滑可能就把顾客的汤弄撒了。而且有的超时是店家出餐慢导致的,最后还是要算在骑手头上。一来二去,每个月总要被扣不少钱。

3.大数据杀熟

当然,消费者的钱美团也不会放过。

去年,一篇名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刷屏了网络。该文作者在点外卖时发现,同一时间在美团上同一家店铺,同一个配送地址点餐,会员比非会员的配送费还要高。

作者称,平常这家店的配送费基本就没超过3元,而自己开通了会员后,配送费居然变成了6元。也就是说,买了会员后原本应享受的更低价,反而变贵了。

很多美团用户看了文章后自己尝试了下,发现自己也中招了!对于大众的质疑,美团却以网络延迟等理由搪塞,吃相十分难看。

如此作恶多端,也难怪美团会被制裁了。

三、美团之后,下一个是谁?

阿里和美团,分别是零售型电商和服务型电商的“一哥”。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先对他们进行反垄断调查基本一打一个准。

当然,互联网领域,凡是能做到行业第一的,没几个敢说自己干干净净,只是铁拳还没打到肉罢了。

那么,美团之后,下一个是谁呢?会是垄断程度比美团更甚的滴滴、百度、腾讯吗?

其实他们被反垄断的概率反而很低。因为他们已经把市场挤占得差不多了,所处的领域几乎没几个像样的对手。如果他们不做就没有人做,除非国家自己做。而且用户已经形成了习惯,在没有影响使用体验的情况下,更换平台的意愿不大。

因此,反垄断一定要趁早,赶在企业还没有“大而不能倒”之前进行。等真正的垄断形成,恐怕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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