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开通跨境电商B2B“9710”出口业务

李伊 2021-08-27 09:41:06
跨境电商 2021-08-27 09:41:06 阅读 1111 评论 0

8月27日消息,昨日,一批货值16万元的汽车配件和服装百货商品办理了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海关监管代码9710)模式出口的手续。这是乌鲁木齐首单“9710”模式申报的跨境电商货物。

format-jpg

据悉,这批货物由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出发,搭乘中欧班列发往哈萨克斯坦。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模式下,境内企业可在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全球各地。对于企业来说,该模式可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门槛,让更多中小微企业享受到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红利。

6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目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代码9710),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代码9810)。

format-jpg

据了解,去年乌鲁木齐市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后,先后落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模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B2C(海关监管代码9610)模式。去年5月,新疆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正式上线开通,乌鲁木齐成为新疆首个开通公共服务平台和“1210”业务的城市。

format-jpg

此次乌鲁木齐又新增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模式,进一步丰富了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模式。

乌昌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窦鲁新表示,海关将继续创新优化监管模式,积极回应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诉求,通过多种监管方式,优先安排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查验,保证货物高效通关。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尽快落地,实现跨境电商多模式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外贸新业态发展。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