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调整虚假发货规则

金江
2022-01-19 17:06

1月19日消息,今日,天猫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规范商家的发货行为,拟针对《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中“虚假发货”的定义进行调整。本规则于2022年1月19日进行公示,并将于2022年1月24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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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明确了虚假发货认定情形和违规管理。天猫表示,虚假发货认定方面,商家存在以下异常情形,且无法证明其真实发货的,视为虚假发货:订单按发货标准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24小时内无任何物流更新记录的;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甘肃/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地区停滞超过72小时,其他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地区超过48小时);其他异常情形(如:物流订单对应的物流轨迹与买家收货地址不符、实际包裹内容与消费者所购商品无关联等)。

违规管理方面,买家投诉成立后,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天猫还将视商家、商品虚假发货的严重程度,采取针对虚假发货的订单延长自动确认收货时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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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天猫平台发布关于《天猫商品价格管理规范》变更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便于商家对天猫商品价格相关要求的理解,天猫拟对《天猫商品价格管理规范》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券后价】【成交价】的定义说明”、“销售价格管理要求、价格表达管理要求、官方营销活动的特殊价格管理要求说明和《天猫好价标签计算及标示标准》”。本规则于2022年1月17日公示,将于2022年1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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