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霸王条款不成立 定金可退

周兴 2017-11-07 14:47:14
2017-11-07 14:47:14 阅读 1229 评论 0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昨日联合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网信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家网络市场监管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

此次在双11前进行行政指导,主要是针对双11期间各电商平台上出现的“霸王条款”问题。据工商部门表示,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规定,包括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同时针对近来的刷单、虚假交易及“二选一”问题,工商局也表明,网络交易平台不得虚假宣传,通过夸大成交量、成交额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

目前仅北京工商局以行政指导方式明令禁止电商平台不得利用狂欢节点自定“霸王条款”问题。但此类问题并没纳入法律法规,就定金不退条款依然存在,并且是每一年大促节点都会存在的问题。近期电子商务法草案正在审核,未来或将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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