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骗局多发 联动惩戒建设刻不容缓

鸣远 2018-06-19 14:56:33
生活服务 2018-06-19 14:56:33 阅读 1117 评论 0

2018年6月19日消息,职业放贷人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近日,有媒体统计台州全市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5年、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1至4月,纠纷案件数量分别为23538、27469、36502、12160件,标的额高达315.96亿元,占民事收案总数的近三成。

而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其中大多数案件的原告,都为同一行业人士,即“职业放贷人”。

职业放贷人,在民间又被称作放高利贷者,一般是指个人从事高息放贷,或是资金实力强的放贷人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是企业从事民间放贷。

梳理这些民事借贷纠纷案件,不难发现,在多数民间借贷案件中,职业放贷人提供的均为格式化借条,对于借款期限、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也较为全面,但唯独出借人一栏空缺。

而出借人不在借条上表明身份,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多次收贷的情况出现。具体来看,由于不标注出借人,有些放贷人在自己收回欠款后,再将借款转给别人,让其持借条重复收钱,甚至起诉借款人。此外,也有部分放贷人以他人名义放贷,赚取其中的利息差额。

这样的“套路贷”事件多发,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经济发展,甚至有可能引发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有媒体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来,三门法院审结的高利借款引发的刑事犯罪共计24件66人,以非法拘禁罪为主。

这种情况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就在此前5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三家机构,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包括职业放贷人在内的非法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严打。

而在此背景之下,有业内人士呼吁,亟待建立打击职业放贷人联动惩戒机制,即由公安、监察、法院、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出动,如法院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疑似似高利借贷案件重点关注对象,相关部门之间通力协作,以形成资源信息共享,并严查和打击相关高利借贷衍生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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