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10月10日晚间消息,证监会、银保监会、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借贷、网络支付、股权众筹融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消费金融和互联网信托等。
《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恐怖融资和反洗钱工作的基本义务为:1,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2,开展涉恐名单监控;3,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4,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5,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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