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融大盘点:消金战局吹响资本集结号

鸣远 2019-01-29 14:28:14
生活服务 2019-01-29 14:28:14 阅读 1084 评论 0

过去的2018年,是P2P网贷的冬天,却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蓬勃发展的春天。

自监管部门对P2P网贷业务施予重拳整治之后,消费金融行业不断规范和成熟,持有相应牌照的消费金融“正规军”开始清扫P2P溃退之后的战场,安营扎寨,练兵备战。

过去的这一年,众多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获得股东增资,为来年业务拓展储备“粮草”。与此同时,停滞已久的消费金融牌照审批的闸门突然开启,让一直虎视眈眈、徘徊逡巡的各方资本对拿下牌照重新燃起希望。

据最新发布的《2018年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报告显示,去年我国消费金融的增长速度达到了30%。

策马扬鞭,蓄势待发,属于消费金融的时代正在来临……

增资行动此起彼伏

2018年,消费金融公司增资成为常态。据《电商报》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0家消费金融公司在2018年宣布拟增资或完成增资,从增资的规模来看,10家消费金融公司增资总金额接近90亿元。

其中,最早成立的中银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以及招联消费金融均在去年发布了增资公告。2018年4月,中银消费金融拟从8.89亿增资至43.89亿;6月,马上消费金融由22.1亿增资至40亿;12月,招联消费金融拟从28.59亿增资至48.59亿。

成立时间相对较短的中邮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以及长银消费金融也在今年陆续公布了增资计划,其中,中邮消费金融的增资幅度最大,由10亿增资到30亿,跃居消金公司四强之列。

综合业内分析人士观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持续增资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因为消费金融市场保持高速增长,需要资金“输血”,从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因为经营业绩显著提升,各方资本急欲乘胜追击,扩大战果;三是,因为不少消费金融公司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有着明显下滑,需要增资以满足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据《电商报》了解,原银监会在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曾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银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从实际的经营状况来看,过去的这一年,消费金融公司可谓赚得盆满钵满。据融360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便已有五家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超过百亿元,包括捷信、招联、马上、中邮、兴业消费金融公司,另外,中银和北银消费金融没有披露截至2018年6月末的总资产,但根据以往年度的披露,很显然也在“百亿”行列,所以目前至少有7家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超过百亿元。

在盈利方面,2018年上半年的消费金融公司中净利润最高的为招联消费金融,净利润为6.04亿元,其次为马上消费金融,净利润为3.66亿元。按照这一数据比较,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甚至可以超过部分上市银行。

各路资本觊觎牌照

据《电商报》了解,目前国内已有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开业。从过往业绩中可见,如无意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开业两三年就可以盈利。鉴于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巨大的盈利空间,申请牌照的队伍正蜂拥而至。据融360发布的报告显示,当前至少有12家公司正在排队申请牌照。

2018年2月初,《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消息人士报道称,蚂蚁金服正在重庆申请消费金融牌照。

2018年 6月19日,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拟与富邦家具、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9月14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中青旅、王道银行拟共同发起设立"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月19日,富邦华一银行母集团富邦金控发布公告称,拟以1.25亿人民币、占股25%在大陆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此外,还有不少尚未披露信息的拟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也在排队中。

业内人士指出,牌照之所以受到资本追捧,原因在于与非持牌公司相比,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如融资渠道更加丰富,包括境内股东存款、同业授信、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权等方式。此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能撬动10倍资金杠杆。

不过,牌照发放的速度并不如外界预期的那般顺利。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银保监会只是在9月份批准了两张消费金融牌照,一是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国美控股合资成立的金美信消费金融;二是金蝶中国、中信公司、中信信托合资成立的中信消费金融。据《电商报》了解,自2014年以来,获批消费金融牌照的数量分别为,6家,3家,8家、1家和2家。

有业内人士指出,消费金融牌照属于稀缺牌照。尤其2017年监管部门对现金贷进行整顿、小贷牌照杠杆率受到限制后,消费金融牌照的价值进一步凸显,申请门槛水涨船高,监管部门对牌照的审核也更加审慎。

据《电商报》了解,若独立的企业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最近1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标准虽然严苛,但依旧有迹可循,原因是监管部门对参与申请的企业存在一定的偏好。

有业内研究人士指出,首先,符合条件的外资股东,如果选择内资企业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会较受欢迎,因为这符合当下金融开放的政策。

其次,正所谓“无场景不消费金融”,这意味着有场景的消费金融是受鼓励的。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如果有包含丰富场景的股东,也更容易获得监管认可。

利好政策先后出台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政策暖风劲吹,消费金融的发展信心得到极大提振。

2018年8月18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提到要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电商报》了解,这是自2017年11月下发现金贷系列新规以来,监管层首次明确对消费金融的肯定鼓励态度。

随后,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对于如何继续增强下一阶段居民的消费动力,国务院办公厅在后续发布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指出,应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等。

消费金融行业获政策加码,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居民消费。目前,中国经济的驱动力已由出口、投资转向消费,消费对GDP的贡献率正在不断提升。据商务部数据显示,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连续三年保持在50%以上;2018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同比提高14.2%。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消费增速出现回落,所以要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发挥金融对消费的促进和提升作用,使消费成为下半年经济增长的稳定器。”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

国务院办公厅和银保监会三度发文,明确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政策层面陆续出台鼓励扩大消费的措施,消费金融作为刺激消费的“血液”功能也得到鼓励,从而为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创造了条件。

结语

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抢滩布局这一领域,未来的消费金融市场竞争无疑会愈加激烈。

在更规范的监管和政策环境下,2019年消费金融行业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但随着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不可避免会逐渐累积一定的行业风险,衍生出一些违规操作。

据《电商报》了解,中银消费金融在去年就因涉嫌违规操作收到了三张罚单,罚款金额累计近300万;2018年全年,监管部门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至少已经开出了6张罚单,共涉及4家消金公司。

有业内研究人士指出,目前的消费金融行业存在不少潜在风险,如居民杠杆率快速提升带来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特定群体以贷还贷的风险问题、个别金融机构无风控放贷问题以及行业快速发展中伴随的个人信息泄露、数据非法交易及暴力催收等问题。

“大浪淘沙,优胜劣汰”,接下来的消金战局发展与挑战并存,失望与希望同在,如何缓解资金成本、获客成本、运营成本等各种成本的不断上升的压力,破解行业根深蒂固的风控壁垒,是众多消费金融公司亟待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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