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消息,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腾讯网起诉今日头条的287宗侵权案件全部做出判决。今日头条被判287宗案件侵犯腾讯网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向腾讯网赔偿27万余元。
据悉,涉案的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为腾讯网员工的职务作品和独家约稿作品。法院审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侵害了腾讯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