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月1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今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一审法律文书公布,小米公司申请的第43546394号 “小米人”商标驳回复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小米商标的知名度不能简单延伸到本案诉争商标,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证明诉争商标与原告形成稳定对应关系,诉决定的认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2.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多个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
  3. 1月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1月4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原告小米公司诉称,引证商标为恶意注册,原告有大量在先“小米商标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是否具有恶意不是本案审理范围,故此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4. 小米汽车商标驳回
    2021-09-02 14:07:35
    昨日,小米汽车正式完成工商注册,公司名为小米汽车有限公司。然而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多个“小米汽车”商标驳回
  5. 今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
  6.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一审法律文书公布,文书显示,小米公司申请的第43546394号(广告销售类)“小米人”商标驳回复审。
  7. 9月2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多个“小米汽车”商标驳回。信息显示,目前多个“小米汽车”商标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中”,商标国际分类涉及运输工具、金属材料、广告销售等。迄今为止,小米2021年共申请79个小米汽车相关商标,包括小米车联网、小米造车等。
  8. 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称,诉决定中的引证商标系对原告驰名品牌“小米”的摹仿,且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诉争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请求法院撤销诉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引证商标为在先申请,且诉争商标文字完整包含引证商标文字“小米”,二者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较为接近,构成近似商标。最终,法院支持被告的诉决定,驳回原告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9. 6月1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6月1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案号为 京73行初11832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申请注册图形商标,后因存在类似商标驳回。2020年9月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10.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日,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裁判文书信息,显示“Mi”商标二审驳回
  11.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新增多条裁判文书,其中案由包含商标行政管理(商标)、其他行政。所涉及案件为小米省钱购、米兔等商标问题,均法院驳回上诉。
  12. 近期,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申请注册的多个“MIX”商标驳回.
  13. 5月14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于5月6日公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本案中,诉争商标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申请的29673851号英文“MIX”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科学仪器类:计算机;计步器;手机;传感器等。鉴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14. 6月5日消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新增多条裁判文书,其中案由包含商标行政管理 、其他行政。所涉及案件为小米省钱购、米兔等商标问题,均法院驳回上诉。其中关于此前申请的“米兔”商标,根据天眼查所示的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为由,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15.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
  16. 10月9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小米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京73行初14236号行政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小米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7.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开多条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号分别为(2021)京行终3794号、(2021)京行终3797号等,审理法院均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18. 企查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新增多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多个商标驳回
  19.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多个“粮厂”商标状态发生变更。
  20.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多个“神仙秒充”、“REDMI 神仙秒充”商标,流程均变更为“等待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