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央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1月20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
  3. 4月1日消息,日前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联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办法》适用范围,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4. 7月15日消息,日前,民航局适航司发布通知,其联合民航局空管办起草了推荐性民航行业标准《城市低空无人驾驶航空物流航线划设规范 》,现就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该行业标准由民航局适航司联合民航局空管办共同起草,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牵头制定,并在美团、京东等国内多个运行主体完成项目调研和研讨。
  5. 1月2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央行指出,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6. 8月17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通知,就《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7. 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8. 1月4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深入推进支付行业治理现代化,稳妥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
  9.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
  10. 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公众号发布2020年盘点,针对金融标准化工作、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等方面进行总结。
  11. 今日,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蚂蚁集团已经成立整改工作组,正在抓紧制定整改时间表。
  12. 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决维护法律秩序和主权尊严。
  13. 今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4.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明确规定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进行客户备付金划转。
  15.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非金融机构存款(备付金)达17698.77亿元,较11月上升429.71亿元。
  16. 2月6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央行与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澳门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底,央行宣布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17. 拉萨中支将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地区下沉,开展“掌银村”建设,推进移动支付进村入户,以全面改善农牧区支付环境。截至2020年末,全区已建设“掌银村”5311个,实现了通网行政村全覆盖,活跃用户达万人,全年发生交易万笔、金额亿元。经统计,2020年仅农业银行掌银平台共销售西藏农产品693余万元。
  18. 3月17日消息,近日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签署了合作协议。2020年7月,滴滴发布公告称,已与数研所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促进数字人民币在多元化出行的场景中的平台生态建设。
  19. 3月17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新成立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于3月12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1亿元,由中国人民银行全资子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100%持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表示,2021年将深化监管科技应用,推动建设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构建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20. 3月18日消息,据移动支付网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最新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支付机构备付金总额创新高,2021年2月的备付金总额达到亿元,环比2021年1月的亿元,增长,同比2020年2月的亿元,增长。与原备付金办法相比,《办法》规定备付金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并且规定客户备付金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