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注意!淘宝“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将升级

电商报 2017-05-31 15:37:34
零售 2017-05-31 15:37:34 阅读 1640 评论 0

3月2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将于3月15日实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规则》,淘宝网基于这项规定,将七天无理由规则全面升级。据悉,淘宝新规于3月1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将于3月22日正式实施。

根据规则小二对新规的解读,新版《淘宝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从明确适用类目范围/定义退货要求等环节全面升级。

新规明确,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如个性定制、设计等)、鲜活易腐的商品(新鲜水果、宠物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话费、网游服务等)、交付的报纸期刊、服务类商品(本地服务、代购等)、闲鱼市场个人闲置类物品、竞拍商品。

可选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包括: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商用商品,或者短期内价值频繁波动的商品(智能商品、商用厨具、黄金等),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如食品、保健品等)。

其他未能归属在前两条范围内的商品必须强制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此外,平台原执行“不适用”或“可选适用”,现变更为“必须适用”的行业包括:家电、家装家具、珠宝、动漫、图书、古董等。

同时卖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无效。

此外,规则要求买家退回商品应当保持“完好”,并明确“商品完好”的通用标准和类目特殊标准。其中,美妆、护肤品、图书杂志、动漫周边、游戏软件、保健品药品等类目,(若有)一次性密封包装拆封后就不再遵循“7天无理由退换”规则;大家电类目的商品。

具体特殊类目对完好标准的定义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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