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受理案件超两万 P2P监管还很滞后

周兴 2017-12-18 16:09:54
2017-12-18 16:09:54 阅读 1017 评论 0

2017年12月18日消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工作局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通报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P2P行业发展状况与监管措施。

整体来看,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两万余件。

从结案情况来看,首先,P2P案件具有集中爆发趋势。2015年我院辖区收案尚在二三十件,自2016年起开始集中爆发,到2017年达到了高峰水平,截至12月中旬,已收案近一万五千件。其次,案件主要为合同借款纠纷。最后,以一审案件为主。 在已经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案为主,占比达到了92.3%,调解结案率仅为0.6%。另外,部分案件系裁定驳回起诉,与案件涉及刑事因素有关。

从审理情况来看, P2P网络借贷纠纷具有:平台作为一方主体参与诉讼、案件标的额较小、案件管辖相对集中、缺席审理比例高,上诉率低四个特征。

通报认为,造成P2P案件特征的原因在于:(一)行业高速发展而监管相对滞后。小额投融资需求旺盛催生行业发展动力;监管环境由松至紧导致纠纷集中爆发;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放大债务人违约风险。(二)P2P网贷功能定位与互联网交易载体的影响。

此外,P2P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其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司法认定存在困难。平台担当多种角色、形成多重法律关系;存在多次债权转让,部分案件涉及刑民交叉问题;部分案件涉及刑民交叉问题。其二,司法对于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经验不足。其三,平台违规操作普遍,裁判尺度难以确定。平台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平台提供担保并承诺保本付息;借款人资金使用成本过高。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工作局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认为要改变P2P行业案件问题需做到:一是加强疑难问题研究,统一裁判尺度;二是跟进监管政策,转变审理思路;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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