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旗下公司因虚假宣传遭行政处罚 并被罚款 20 万元

鸣远 2020-04-13 12:13:24
零售 2020-04-13 12:13:24 阅读 1786 评论 0

4月13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并被罚款20万元。被处罚的原因是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雱,经理为刘强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仓储服务;新鲜水果、蔬菜、家用电器、小礼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零售;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等。

目前,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为京东集团的运营主体。

天眼查资料显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多条与虚假宣传或虚假广告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

其中,2019年10月15日,因食品广告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该公司被罚款10000元;同日,因广告主发布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虚假广告,该公司再被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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