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发布 “直播电商 12 条扶持政策”

鸣远 2020-06-23 15:56:33
零售 2020-06-23 15:56:33 阅读 1752 评论 0

6月23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日前,余杭区为推动直播行业更快速发展,发布“直播电商12条扶持政策”。

根据其直播电商政策,纳税50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企业,可推荐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认定F类人才;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推荐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认定E类人才;纳税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推荐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以上)认定D类人才。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推荐D、E类人才名额各1名,并可分别按企业年纳税每增加100万元、50万元逐个递增,每家企业每年认定D、E类人才合计不超过5名。对有行业引领力、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人才,可通过联席认定,按最高B类人才享受相关政策。

在推动孵化载体建设方面,政策提出,支持市场主体打造直播电商孵化载体,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补助奖励。在推动MCN机构集聚方面,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经联席认定后,给予500万元奖励;MCN机构独家签约3名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主播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目前,余杭已经打造了一批直播电商园区(基地),集聚了淘宝直播、有播、喜团直播等直播平台,和遥望网络、蚊子会、铭星娱乐等头部MCN机构以及百万以上粉丝的网红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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