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新增网约车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

青云 2020-10-27 14:40:04
生活服务 2020-10-27 14:40:04 阅读 2197 评论 0

10月27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昨日,江西南昌公开征求《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据悉,该《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增了网约车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具体来说,相关其车辆轴距不低于2560mm,其中纯电动车型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千米,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千米。安装具备应急报警、音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相关营运保险。

而对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该《修订征求意见稿》放宽了条件,取消了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规定。对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要求不变。

此外,在监督管理方面,《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加了公安机关同时应做好网约车车辆登记管理工作,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准入资格相关信息查询以及背景核查工作。

同时,新增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规范网约车车容车貌、设施设备管理,不得安装顶灯、空车待租灯和计价器等与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相类似的设备;不得利用车身做商业性广告;未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利用车身张贴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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