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商平台被罚后 外卖公司正为“二选一”买单

拾枫
2021-04-14 18:34

反垄断之利剑,这次指向了外卖行业。

自阿里巴巴因不正当竞争被罚182.28亿后,近期几份关于外卖平台企业“二选一”的判决书,将网络餐饮反垄断推向市场焦点。

首当其冲的是美团和饿了么。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认定在外卖领域存在不正当竞争侵权问题。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需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无独有偶,本月初还传出消息,温州一家餐企因拒绝饿了么的强制性“二选一”要求,其店铺一度被下线关闭。为此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做出判决,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饿了么)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经济损失8万元。

美团、饿了么这两家外卖巨头因为平台“二选一”行为被罚款早已不是新鲜事,之所以这次引起行业关注,不仅是因为两家公司几乎同时互赔的情况不太常见,更重要的,是因为处罚书下达的时间节点特殊。

就在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包括美团在内的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均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该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承诺书和法院判决书的双重约束下,外卖行业即将迎来强监管时期。

实际上,在近年来一桩桩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背后,是美团和饿了么逐渐形成的双头垄断格局。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已包揽了外卖市场近95%市场份额。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在“两会”时提交的提案也指出,美团、饿了么市场份额分别占据59%、36%,餐饮企业没有任何议价能力,只能听任平台定价。

令商家欣慰的是,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在规范市场竞争、反垄断等方面频繁出击,短短几个月出台多部文件,部部直指市场痛点,针对外卖平台 “二选一”监管也有进一步收紧的趋势。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印发并实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提交团体提案,建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加强外卖平台监管,做到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监管。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出台加强外卖平台佣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降低外卖平台的佣金费率,防止形成行业垄断。

今年“3·15”,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文件点明了“二选一”的不正当手段,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只有美团、饿了么这样的头部网络餐饮企业才构成垄断,特殊区域的头部企业也可能构成“二选一”违法行为,同样也是发生在这个月的的一纸关于上海食派士平台 “二选一”案的行政处罚书证明了这一点。

4月12日上午,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告称,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食派士利用其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商户提出“二选一”要求,与所有合作餐厅商户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要求商户停止与其他竞争平台合作,否则从食派士平台下架该商户。

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上海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食派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6万元。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用8千多字论证该案的相关市场,最终界定为“中国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从而打破了外界“只有行业巨头才是反垄断监管对象”的刻板印象。

半个月内,食派士、美团、饿了么三家网络餐饮平台被罚,为行业敲醒了警钟,也提醒着外卖平台:无论是否为龙头企业,都应对自己的竞争行为进行约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此外,在反垄断力度加强的市场环境下,每一个细分的、垂直的市场领域的经营者都应该对此引起重视,通过合规服务、合法竞争赢得市场生存空间。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01国家出手,被立案调查阿里“二选一”案落锤后,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序幕已经缓缓开启。昨天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根据举报,依法对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4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存在明显正当竞争行为,判饿赔偿经济损失万元。根据2020年的财报,其佣金收入高达586亿元。这都是疫情期间,各地餐饮行业所发出的呐喊。
4月14日消息,近日,饿正当竞争案件裁定出炉,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构成正当竞争侵权,赔偿饿万元。此外,不久前,饿下属公司浙江拉扎斯公司起诉金华分公司,指出其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正当竞争行为。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
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6万元。孙晓明介绍,此类案件计算赔偿的数额一般考虑两点:一是被告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的获益;二是原告的损失。判决赔偿的数额实际上也是本案的难点。孙晓明表示,由于各种原因,饿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从2019年10月立案,到2021年3月30日才结案,如何规制当事人滥用诉权和确定赔偿数额是办案过程中的两大难题。
9月13日消息,据凤凰网科技报道,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饿强迫商户“二选一”,遭拒后饿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其店铺,判定饿赔偿经济损失80000元。
无锡市工商局要求外卖、饿和滴滴外卖立即停止实施涉嫌正当竞争和垄断的违法行为。
2月26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饿正当竞争行为做出处罚通告。通告指出,2020年,饿潮汕地区工作人员要求商家“二选一”,不得入驻其他网络订餐平台。对此,汕头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饿正当竞争行为做出处罚,罚款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浙江金华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
方面最近也因为正当竞争案受到处罚。会议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存在的强迫实施“二选一”等突出问题向与会企业提出自查与整改要求,包括在内的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都做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4月14日消息,根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存在正当竞争行为,令其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00元。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饿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限于立即停止诋毁原告商誉、虚假宣传,以及停止各种对商户采取的威逼手段,迫使其使用被告独家服务的行为。判令赔偿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的正当竞争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以及承担本案全部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