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回购注销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云合 2021-07-26 15:10:23
零售 2021-07-26 15:10:23 阅读 167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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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消息,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或公司)7月23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同时,公司拟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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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9,516,285,608元减少至9,075,036,993元。公司将在回购注销股票完成后就前述减资事项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公告显示,由于公司回购注销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自然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自然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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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前,永辉超市在7月7日发布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数量为1.5亿股至3亿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7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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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3%,股份回购已经实施完毕。回购最高价为8.14元/股,回购最低价为5.26元/股,回购均价为6.87元/股,使用总资金2,699,960,99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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