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调整二次确认商品退款相关管理规定 12月31日生效

云合 2021-12-24 09:27:01
生活服务 2021-12-24 09:27:01 阅读 349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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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消息, 淘宝网 飞猪12月24日发布飞猪旅行集市二次确认商品退款相关管理规定变更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市场秩序,飞猪拟修订《飞猪度假特定争议处理标准》,明确二次确认商品退款的相关管理规定。该规则变更于2021年12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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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度假商品中的二次确认商品订单生效前,买家申请退款的,“目的地玩乐”类目的商品订单,按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订单,交易做退款处理。

具体来看,《飞猪度假特定争议处理标准》第一条变更后,本规范适用于“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一级类目(但不包括其下的“国外票务(景点/赛事/演出)”二级类目)以及“境内当地玩乐”类目的商品,以下合称“度假商品”。

第十六条变更后,因商家原因取消或更改生效订单,导致买家无法出行的,交易做退款处理;二次确认商品订单生效前,买家申请退款的,“目的地玩乐”类目的商品订单,按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订单,交易做退款处理。

第三十五条变更后,本标准没有特别列明的定义,以《飞猪交易争议处理规范》《飞猪度假业务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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