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修订《[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

风絮 2022-04-14 16:20:14
零售 2022-04-14 16:20:14 阅读 1478 评论 0

4月14日消息,抖音电商今日发布关于《【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修订的公示通知。

通知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此规则已于2022年4月7日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1日。规则预计于2022年4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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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平台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商家,对应类目如下:婴童用品->宝宝护肤->护臀膏;婴童用品->宝宝护肤->按摩油;婴童用品->宝宝护肤->润肤乳;婴童用品->宝宝护肤->爽身粉 /痱子粉/爽身水;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儿童乳液/面霜;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宝宝护唇/润唇;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儿童洗面奶;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宝宝防晒乳/露;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婴童洗浴护肤礼盒;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儿童淡疤护理(非药械);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仿真/过家家玩具>过家家玩具。

据介绍,本规范所称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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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发布规范要求儿童化妆品仅允许创建在本细则第1.1款规定的婴童用品相关类目下。除规定类目外的其他类目(如玩具品类),禁止创建儿童化妆品,避免误导消费者,造成使用安全隐患。取得3C认证的儿童装扮类玩具仅允许放置在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仿真/过家家玩具>过家家玩具类目下。商品宣传规范要求若儿童装扮玩具同时取得3C认证及化妆品备案需按照备案的类别及化妆品要求进行相应宣传,不得出现宣导未成年人化妆的内容。

对于违规的商家,未按照以上3.1、3.2、3.3、3.4 要求发布商品的,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滥发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未按照以上3.5 要求发布商品的,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未按照以上“四、商品宣传要求”宣传商品的,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虚假宣传”对商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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