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阿里巴巴行使可交换债券换股权

刘峰 2023-01-26 10:13:37
零售 2023-01-26 10:13:37 阅读 4523 评论 0

1月26日消息,红星美凯龙今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阿里巴巴网络技术以每股A股人民币8.44元的换股价格行使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项下的换股权,以从红星美凯龙控股获得额外约2.18亿股A股。如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清算系统所示,阿里巴巴网络技术自修订以来行使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项下的换股权,已获得合共2.48亿股A股。

在行使可交换债券换股权后,截至本公告日期,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包括透过其于阿里巴巴网络技术的权益)于4.35亿股股份(即公司已发行股本约9.99%)中拥有权益。

format-jpg

format-jpg

图源:港交所网站

据了解,红星美凯龙此前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5月14日,该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金额为人民币43.594亿元,已由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网络技术)全额认购。可交换债券可交换为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已缴足A股。

自2022年7月5日起,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1.094亿元(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及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价格为每股A股人民币10.59元。现公司董事会收到红星美凯龙控股的通知,根据可交换债券的条款,红星美凯龙控股已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将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价格从每股A股人民币10.59元改为每股A股人民币8.44元(修订),将于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

format-jpg

图源:截自红星美凯龙《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1月13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唯一持有人,出具了关于本期债券的《意向函》。

根据该《意向函》,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阿里巴巴有意向以人民币8.44元/股的价格行使换股权利,即通过换股方式取得红星美凯龙2.4822亿股A股股票;如在换股前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换股价格及换股数量应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相应进行调整。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